【海兴县程村小学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程村小学改扩建工程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字【202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高湾镇程村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高湾镇程村中心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海兴县程村小学改扩建项目,学校总占地面积10303.8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937.77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一栋,地上三层,建筑面积1727.55平方米;消防水池一处,建筑面积共计157.7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警卫室一栋,建筑面积32.31平方米;空气能用房一处,建筑面积20.16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硬化等附属工程,购置空气源热泵等设备。 建设地点:海兴县程村中心小学院内。 计划工期:13个月。 标段划分:本工程的施工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07 09:00至2022-07-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兴县高湾镇程村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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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海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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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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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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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7-6678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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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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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维明路50号15幢11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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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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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华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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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7-2046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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