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姚杰 摄
长城网2月6日讯(记者 姚杰 刘飞 田梦 王潇)今天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解读”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增毅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举措等进行解读,并与业务专家、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白志明共同回答媒体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主持。实录如下:
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田德锋。记者 姚杰 摄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东峰书记在省委九届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硬仗”,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推动创新、改革、开放、融合、转型”。 许勤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硬仗”“营造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自觉接受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今年1月5日,我省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增毅同志,为大家解读《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举措等,并与业务专家、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白志明同志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我们还邀请到了来自中央媒体、香港媒体以及省内各主要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 首先,请张主任进行发布。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增毅。记者 姚杰 摄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增毅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对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给予的关注支持、大力宣传和公正监督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升平台的服务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冀政办字〔2018〕1号)(以下简称《细则》),按照会议安排,下面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细则》出台背景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为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2017年3月21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严格规范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和效益,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坚决防止公共资源配置和交易领域的腐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冀办字〔2012〕31号),召开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2014年10月28日,经国家编办批复同意,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三年多来,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按照“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以“管办分离”为根本,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以流程化管理为核心,创新平台运行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提升交易平台运行和服务水平;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行;以强化监管为重点,打造全方位、立体式、电子化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扎实推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2017年,全省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43826个,交易金额5015.3亿元,为国家节约和增收资金1051亿元。 2015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各省级政府要根据全国统一的规则和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平台服务管理细则”。2015年1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43号),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2016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和执行标准。 二、《细则》起草过程 依据《暂行办法》,按照国办发〔2015〕63号和冀政办发〔2015〕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起草了《细则》初稿。《细则》初稿形成后,充分征求了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机构、交易中心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上报省政府。2017年10月11日,桐利常务副省长召开会议,听取了《细则》有关情况的汇报,按照会议意见,作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2017年12月20日,《细则》经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原则通过。2018年1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三、《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7章41条,包括总则、平台运行、平台服务、信息资源共享、监督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七个部分。主要有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制定《细则》的目的,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定位,明晰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平台运行。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形式规范了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项目,明确了目录内项目禁止在平台之外交易。厘清了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用途、有关要求、牵头部门以及电子交易系统的建设主体和应用。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及交易场所建设的有关要求。 第三章平台服务。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服务应遵循的有关要求,明晰了标准化服务流程。同时对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的八项禁止性活动和平台服务收费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第四章信息资源共享。明确了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当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有关部门建立的电子系统、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市场主体依法建设的电子交易系统对接并交换信息。对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及开展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完善监督渠道、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并通过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动态监督和预警。同时,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牵头建立由市场主体及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情况进行评价。 第六章责任追究。主要就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细则》有关规定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予以了明确。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定义及《细则》适用范围。 四、贯彻落实举措 一是在省政府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进行政策解读,及时解答相关政策咨询。二是向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印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细则》的通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是适时对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有关人员开展培训,增强贯彻落实效果。四是适时开展《细则》贯彻执行情况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细则》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张主任的权威解读。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白志明。记者 姚杰 摄
一、河北日报:《细则》对于纳入平台交易的项目都有哪些规定?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白志明:感谢记者朋友提问。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联合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我省在严格落实上述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对纳入平台交易的项目进行了拓展,增加了医疗设备采购和排污权交易,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予以公布。同时,明确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按照项目分级管理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禁止目录内项目在平台之外进行交易。谢谢。 二、香港经济导报:《细则》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白志明:感谢记者朋友提问。一是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服务应当遵循统一交易登记、统一信息公告、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抽取、统一保证金代收代退、统一服务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的要求,按标准化流程提供服务。二是对标准化流程中涉及的业务受理、场所安排、公开交易信息、保证金(代)收退、抽取专家、确认交易结果、费用收取和资金结算、服务资料存档、出具见证文书、电子监控等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对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的八项禁止性活动予以了明确,并对平台服务收费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谢谢。 主持人:河北省委外宣局(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 田德锋 感谢两位嘉宾的精彩答问。由于时间关系,回答记者提问就到这里。按照惯例,我们留一段时间给记者朋友们做专访。 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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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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